胡明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将遵义市列为省级“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”的建议》收悉。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。现就您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。
一、“试点”的意思是正式进行某项工作之前,先做试验,以取得经验。教育综合改革事关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,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,所以在尚未取得成功经验时,前期在个别单位或地区进行先行先试。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控制改革试点数量、切实提高改革试点质量的精神,凡未列入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单位或地区原则上不开展,因此试点具有排他性。目前遵义市开展的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,涉及的范围涵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、教师管理体制改革、办学体制改革、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等多个方面,绝大多数改革事项不需要进行省级层面的试点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,原则上不得设置综合性改革试点,因此我厅认为暂不将遵义市列为“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”。
二、我厅对遵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高度重视,不仅多次选派专家赴遵义市宣讲辅导《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》及有关配套文件,而且积极指导遵义市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。
三、下一步,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遵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,对遵义市基础教育改革中需进行省级试点的单项改革事项,我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教育改革试点。
贵州省教育厅
2017年8月22日